学校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学校新闻 >

北京市城乡建设学校2013年新生生活用品采购公告
[作者:北京市城乡建设学校] [来源:北京市城乡建设学校官网] [浏览:次]

        根据学校招生需要,2013年新生生活用品预计采购3800套,为认真做好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进程顺利完成,同时保证生活用品质量,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生活用品采购确定方式:公开确定购价,根据评分结果择优选择。
        3、所有生活用品采购不分包,实行单项逐一评定。
        4、采购信息在赣州政府采购网站发布。

二、采购项目
        棉被(盖、垫)、运动服、工作衣帽、蚊帐、床上用品三件套(被套、床单、枕套)、枕巾、热水瓶、草席、枕芯、塑料桶、塑料脸盆。共计11个品目。

三、投标资质要求及投标程序
        (一)资质要求:
        1、必须有企业生产许可证或同类商品经营许可证。
        2、生产厂家或商家必须同时具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工商注册资金必须达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法人单位。
        (二) 投标程序:
        1、报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投标人依据资质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总务处物资供应科报名,资格预审后取得报名资格者,缴纳200元人民币购置招标标书一份。未购买标书者无资格参加投标。
        2、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每个品目的投标人须交纳1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没有中标的投标人当场退回投标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每个品目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规定时间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到学校指定帐号,方可签订合同。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则做废标处理,将由中标排序第二名成为中标人。
        4、提交样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样品,样品必须符合采购项目规定的价格和要求。
        5、货款结算:商品到位依据合同条款规定,经过抽检合格的,一个月内支付货款的95%。如验收的物品质量不合格立即终止合同(拒绝收货)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由中标排序第2中标人中标;如与提交的样品不相符(除正偏离)时立即终止合同(拒绝收货)或质量验收小组视质量情况按原定价格的50%——20%予以处罚,且三年内不得来我校参与投标。抽检合格的,质检费用由学校支付,否则,由供货商承担。
        6、质量保证金:每个品目必须截留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则无息退还,如有举报经查实为质量问题则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校投标。

四、部分生活用品投标的特别说明
        棉制品(或部分棉织品规定货物)交样品前时必须携带同类货物的质检报告原件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中标后,学校采购小组会同纪检人员,将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检,符合投标技术参数的方可签订供货合同。质检费用由供货投标人支付。

五、验收方法
        在合同规定交货时间及新生生活用品发放过程中,学校将组织学工处、新生班主任、总务处、纪检人员对样品进行抽查验收,部分棉织品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

六、附则
        采购小组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上网挂牌公告:2013年4月8日前
        2、接受报名购买标书及截止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双休日除外)。
        3、样品送达投标地点封存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4月23日(8小时内)前。
        4、样品编号时间:2013年4月24日至4月25日。
        5、开标时间:2013年4月26日(周五)下午14:00图书馆4楼活动室。

学校简介 学校环境 学校新闻 专业设置 继续教育 招生就业 教学科研 网上报名 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