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硕士以上研究生,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州卫生学校2013年度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表。
2013年应届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生须修完所有学科且各科成绩合格,报名时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学校推荐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100分、教案评价100分、答辩100分,三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50:10:40。另外,设科研能力评价为加分项目,加分条件分三个方面:有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须第一作者)每篇分别加0.5、1、2分,同一篇论文以最高级别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完成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须排名前三位)每项分别加1、2、3分,同一课题以最高级别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发表著作、教材(须主编或副主编)每册加2分。加分项目所得分值直接计入考核总成绩。
政审、体检和聘用
1.政审。政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医德医风、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政审结束后,形成书面政审材料报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总成绩必须不低于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聘用)。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3.聘用。市卫生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招聘总成绩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